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,中央部门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:
为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,进一步规范“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(学科)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”使用管理,我们对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17〕126号)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(学科)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(学科)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财政部 教育部
2022年11月18日